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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鼎城:法官暖心调解 旧友握手言和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8-12-07 14:55:32
摘要:谭某、曹某系十多年的同乡好友。曹某经营的酒楼需资金向谭某借款20万元,口头约定按月息2分5计算利息,后曹某又向谭某借款30万元,未约定利息。借款后曹某陆续向谭某还款15万元,尚欠借款本金35万元和利息未付。故谭某向法院起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曹某认可该笔借款,但因酒楼经营遇“寒冬”,暂时无偿还能力,故多次与双方辩法析理,释明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从事实、情理和法律等方面为当事人提供一个合理的预期和选...

 

    谭某、曹某系十多年的同乡好友。曹某经营的酒楼需资金向谭某借款20万元,口头约定按月息2分5计算利息,后曹某又向谭某借款30万元,未约定利息。借款后曹某陆续向谭某还款15万元,尚欠借款本金35万元和利息未付。故谭某向法院起诉。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曹某认可该笔借款,但因酒楼经营遇“寒冬”,暂时无偿还能力,故多次与双方辩法析理,释明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从事实、情理和法律等方面为当事人提供一个合理的预期和选择,从而为调解协议的促成提供充分的条件。

    为有效解决矛盾纠纷,法官组织双方心平气和坐下来进行调解,以乡邻关系情谊作为“切入口”,释法说理,情理结合。最终,在法官努力下,双方由当初的互不相让到各退一步,达成一致和解协议。谭某放弃向曹某追索利息,双方握手言和。既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又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友情,使一起借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避免了当事人的诉累。(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江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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