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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赴深山养殖场调查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9-03-28 16:35:36
摘要:3月21日,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桃源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程春华一行人在深山中驱车两小时赶赴汉寿县龙潭桥乡某家禽养殖场进行调查。今年1月份,程春华承办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原告张某因鸡笼买卖合同纠纷将周某诉至桃源县人民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与周某就合同履行情况争执不下。张某诉称,其已按买卖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项下运送鸡笼、自动给料机等设备及安装调试义务,且周某目前正在使用该设备饲养家禽...

 

3月21日,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桃源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程春华一行人在深山中驱车两小时赶赴汉寿县龙潭桥乡某家禽养殖场进行调查。

今年1月份,程春华承办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原告张某因鸡笼买卖合同纠纷将周某诉至桃源县人民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与周某就合同履行情况争执不下。张某诉称,其已按买卖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项下运送鸡笼、自动给料机等设备及安装调试义务,且周某目前正在使用该设备饲养家禽,周某应给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周某辩称,张某并未按合同约定诚信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张某所诉没有事实依据,请求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为查明该案案件事实,3月21日下午,程春华赶赴被告周某养殖场所在地汉寿县龙潭桥乡实地调查。该养殖场位于龙潭桥乡的一处深山中,道路崎岖难行,还有危石桥。经过二小时的车程,程春华一行终于到达目的地。来不及调整,一下车便投入认真细致的工作中。调查过程中,周某向程春华介绍了养殖场的设备组成、安装等流程。该案诉争鸡舍设备目前为幼鸡鸡舍,顾不上38.5度的恒温、刺鼻的煤烟味及密闭的环境,程春华认真仔细查看了该案诉争的两栋鸡舍。返程时,夜色已深,程春华来不及休整又赶回桃源,一天的工作伴着皎洁的月光结束。

法官提示,经济活动中,任何交易都应注意留下“痕迹”,切勿贪图一时的便利为今后的维权设置阻碍。(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伍梦霞 陈晓露)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