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不仅是两个人的事,更关系到两个家庭的和谐。近日,桃源法院审结一起因家庭矛盾导致互殴的健康权纠纷案,该案原本只是夫妻俩人之间感情不和,但是丈母娘心疼自己女儿受委屈,对女婿颇多怨言,最终因为饭桌上的一件小事两人大打出手。
据了解,张某是一名丧偶妇女,带着前夫的两个孩子与李某结婚,以李某的名义申请了宅基地修建了房屋,并与母亲刘某共同居住。然而没过多久,李某与张某因感情不和闹离婚,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刘某不同意适当给予李某财产分割款,多次与李某发生口角,不准李某继续居住在家里。某天下午吃晚饭时,李某见刘某未准备李某的饭菜,遂与刘某发生口角,情绪失控的李某用木椅子砸向刘某,造成刘某头部受伤,刘某马上拿起手中的饭碗砸向李某面部,导致李某当场血流满地。
李某伤情经鉴定为左眼上睑、内眦、鼻背挛缩畸形,构成十级伤残,刘某伤情经鉴定为头皮稍肿胀,不构成伤残。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赔偿,刘某认为自己行为系正当防卫,当即提起反诉要求李某赔偿。
桃源院经审查认为,由于双方积怨已深,刘某用饭碗砸向李某面部的行为系报复行为,刘某不具有正当防卫的主观意图,排除正当防卫的可能性,双方实为互殴。李某未采取冷静理智的方式解决矛盾,而是用木椅砸伤刘某,导致双方矛盾由吵架上升到互殴,是造成双方受伤的主要原因,因此酌定由刘某承担造成李某损失的30%责任,李某承担造成刘某损失的70%责任。宣判后,双方均表示服从判决,刘某也按时履行了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 :伍梦霞 于宗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