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桃源法院三阳法庭顺利审结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成功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6年7月下旬至2018年1月,周某作为工头带领桃源同乡12名农民工为向某在济南至青岛高速公路的扩建工程做工,完工后周某等人要求向某为其结算工资,但向某避而不见,拒绝对账结算。2018年9月27日,周某在桃源县城找到向某,双方在人民调解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向某于2018年10月30 日前一次性给付周某等工人工资款11万元,12名农民工均对此协议表示认可。然而向某签订协议后,又以其身体抱恙等原因不肯给付款项。眼见工资无着落,周某一纸诉状将老板向某诉至法院。
考虑到该案涉及的是多名农民工的血汗钱,三阳法庭进行审查后立即立案,确定被告的送达地址,排定开庭时间,承办法官多次与雇主向某沟通,耐心细致地析法说理,并及时作出判决,要求被告向某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周某等人工资11万元。判决后,各方均未上诉,目前,向某已自动履行了该笔款项。
这起案件只是桃源法院积极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一个缩影。据悉,该院始终高度重视涉农民工权益案件,为农民工开设立案绿色通道,积极展开司法救助,充分运用诉前调解、速裁等方式妥善处理纠纷,努力用最短的时间为农民工维权,让他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司法关怀。(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雷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