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下午,武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十名被告人的涉恶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4月以来,被告人代华等十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实施了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多次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恶势力犯罪组织。
武陵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代华先后纠集被告人印虎等九人,在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和鼎城区多次共同或单独实施了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非法拘禁违法犯罪活动,系恶势力犯罪集团,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为打击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秩序,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武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代华等十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来源:武陵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