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已年近七十,其多年好友程某也已年过花甲,两人关系原是情同手足,谁料后来因借款反目。事情是这样的:2015年,王某以帮朋友集资经商为由向程某先后借款共计15万元,约定月息三分,后朋友生意亏损,导致本息无法按时偿还,后程某一纸诉状将王某告至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法官经调查后,两人系多年好友和邻居,为了调和之间的矛盾,构建和谐的家庭邻里关系,遂努力让两方坐下来参与调解。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王某自愿承担债务,做出还款计划,程某自愿放弃利息。
经过法官的努力,王某表示双方多年的好友关系实属不易,愿积极向朋友催款,双方不仅化解了矛盾,还修复友好关系。(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江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