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上午9时,一场经过津市市人民法院周密部署的周末腾房执行行动正式开始。被执行人银某将打包的物品井然有序地搬上自行安排的车辆,执行法官们帮忙抬的抬,录像的录像,历经3个多小时,银某确认房屋内所有物品已办完,可以交付执行,津市法院当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在交付笔录上签字。这标志着一起历时三年之久的腾房纠纷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张贴腾房公告
2016年3月,津市市房屋管理局与本案所涉房屋产权人银某某达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之后银某某按期搬出征收房屋,但其兄即本案被执行人银某认为自己也是房屋共有人之一,享有相应的权益,基于多种原因,拒绝腾房。
津市市房屋管理局在多次与银某协商均未果情形下,具状起诉,要求银某腾退房屋。该案经过一、二审,判决银某将涉案房屋腾退交付给津市市房屋管理局。
诉讼及执行过程中,银某情绪非常激动,扬言要维权到底,誓与房屋共存亡。
执行过程中,执行承办法官一方面多次上门释法析理,告知妨碍法院执行的法律后果,最多的时候一天跑6次,并联系其在外地工作的外甥,邀请其来津共同协商处理腾房事宜;一方面主动向相关领导、部门汇报,争取支持;同时,加大办案力度,整合执行力量,依法送达腾退公告,决定限期开展强制腾退工作。
在多方努力下,银某终于打开心结,同意自行腾退房屋,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田凌 熊杰 李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