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4日,津市法院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津市监狱20余名工作人员旁听一起挪用公款案庭审。
庭审中,检察院起诉称,被告人邓某某于2016年3月至2018年5月期间,被借调至常德市公安局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办公室工作,其间邓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从依法扣押的银行账户中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1615436元,其中790000元用于归还赌债等非法活动,825436元用于归还其他个人债务及个人消费等。被告人邓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院决定对该案定期宣判。
邀请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挪用公款案庭审,使公职人员运用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例警示自己,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使警钟长鸣。“公众开放日”是津市法院多年来坚持的一项常规活动,是法院推进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津市法院通过“公众开放日”活动,使更多的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了解法院日常的审判、执行工作,增进对法官、法院的了解,增强法院文化吸引力,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刘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