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现在就把钱还了,请快点把我儿子放出来吧!”2019年10月24日,被执行人詹某的父母带着执行款来到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2019年3月5日,申请人吴某某给詹某借款3.4万元,约定3月10日后归还,逾期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詹某未按期偿还借款。5月,吴某某向鼎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审理过程中,经鼎城法院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詹某承诺在从7月起,每月30日前偿还吴某某借款0.5万元,直至还清借款。但调解书生效后詹某依未履行还款义务。10月16日,吴某某向鼎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在接到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詹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调查了解到,詹某有一份长期的工作,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但詹某将收入隐匿用于归还其他债务,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10月24日,鼎城法院依法对詹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当天下午,在法官的组织下,詹某的父母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并送来了全部的执行款,法官也依法对詹某提前解除拘留。据了解,詹某是由于害怕拘留影响到自己的稳定工作,这才下决心叫父母过来偿还了借款。
当晚,承办法官收到了詹某父母的短信,短信内容表达了对法院的感谢与理解。(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张晨 刘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