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不能续租,三名租客不仅继续霸占门面,甚至连租金都不再支付。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三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经反复调解,最终三位租赁户主动腾空并搬离了所占用的门面房。
桃源县国税局老区院20多年前建有门面房一排,袁某、王某、周某各自租用门面房经营多年,与国税局相处多年关系融洽,租金均按时支付。但从2013年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开始发文清理办公用房,湖南省各主管部门也从2017年起发文清理出借、出租的办公用房,故县国税局依照上级文件精神从2017年起多次书面通知三人腾空搬离,三人得知无法续租房屋后,停止缴纳租金并拒绝腾房。上级规定的清退时间日渐临近,县国税局迫于无奈起诉至法院。
法官在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时,与三位租赁户沟通了解到,三位租赁户拒绝腾房是因为在该门面房经营多年,熟客较多,更重要的是对上级单位制定政策、文件的不理解。法官得知三位的真实想法后,与租赁户耐心解释政策、文件出台的目的,阐明拒不腾房的后果,并联系县国税局代理律师到场调解。
经过三天的来回交锋,三位租赁户开始腾房,县国税局也承诺免去三位租赁户两年占用门面的部分租金,并表示如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以后再次出租该门面房,国税局会与其协调由三位租赁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几天后,三位租赁户搬离了该门面房,县国税局也撤回了起诉,最终案结事了。(融媒体记者:赵凯 通讯员:于宗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