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铁拳出击、重典治老赖,以人民法院为主导、公安机关为主力,成功执结一起长达两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成功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维护了社会和谐。
2017年3月9日,彭某驾驶自有的无牌盘式拖拉机沿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X044线由常德市鼎城区韩公渡镇断港头往韩公渡镇墟场方向行驶,19时,当车辆行驶至韩公渡镇朱洛铺村11组路段时,拖拉机将同向在前的行人游某撞倒,造成游某倒地后受伤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勘认定,彭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游某的伤情经常德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构成二级伤残。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彭某赔偿游某970 677元。
判决生效后,彭某未履行判决,游某于2018年7月18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经调查,被执行人彭某在常德市鼎城区韩公渡镇有房产,遂对其房产进行查封。由于被执行人彭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裁定拍卖其房产并发出强制搬迁公告限期迁出该房屋。房屋流拍后申请执行人申请以流拍价受偿,但被执行人彭某拒不迁出房屋,导致判决无法执行,鉴于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行为,法院于2019年5月13日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天,但被执行人及家人仍然抗拒执行。鉴于申请执行人游某瘫痪在床,丈夫在家护理,家庭困难,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迅速启动执行司法救助机制,为游某争取到司法救助款,并以被执行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打击。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及家属宣讲了当前打击拒执犯罪的高压态势,如仍拒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被执行人彭某及家属与申请执行人游某达成了以房屋作价60万元抵偿债务的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对于尚欠的赔偿款予以放弃,此案得以圆满执结。(融媒体记者:赵凯 通讯员:郑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