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宣布跨域立案在全国中基层人民法院全面实现。何为跨域立案?跨域立案是指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通过选择就近的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提交立案申请,人民法院为其提供相应的登记诉讼服务。
作为立案窗口的接待人员,以前经常会遇到一脸憔悴的女性向我们询问男方户籍在外省,人又常年在外地打工,女方要起诉离婚可否在本地法院申请?又或者经常看到一脸愁容的农民工向我们咨询在外地打工,被拖欠工资又无法联系到负责人,是否可以向我们当地法院起诉?我们只能爱莫能助的告诉当事人对不起,我们法院没有管辖权,您只能去被告住所地法院去起诉。面对当事人再三的确认、失望的眼神,我们也无能为力。而跨域立案的实行让异地官司不用再来回奔跑,为当事人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就近立案,家门口起诉,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让民众获得了更加优质的司法体验。(作者系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刘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