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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禁止法院工作人员违规过问、干预案件规定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0-01-15 12:36:15
摘要:1月1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严格禁止法院工作人员违规过问、干预案件办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行。《规定》共十六条,对法院工作人员违规过问和干预案件办理的情形、记录、报告、处置、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桃源县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规定》,通过党组会重点学习、院务会强调学习、庭室局队工作例会全面学习,结合微信工作群大讨论等形式,强调对法院工作人员违规过问干预案件的责任追...

 

1月1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严格禁止法院工作人员违规过问、干预案件办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行。《规定》共十六条,对法院工作人员违规过问和干预案件办理的情形、记录、报告、处置、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

桃源县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规定》,通过党组会重点学习、院务会强调学习、庭室局队工作例会全面学习,结合微信工作群大讨论等形式,强调对法院工作人员违规过问干预案件的责任追究,让《规定》入脑入心,增强该院办案人员依法独立公正履行职权的责任担当。

桃源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法院工作人员违规过问、干预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线索梳理、汇总、处理工作。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智表示,该《规定》为司法人员过问案件划定了“红线”,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设定了警示,并有效建立了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

根据《规定》,对违规过问和干预案件情形的,一经发现,一律停职检查;经查属实,一律免职,并依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其党纪政务处分;其中,充当“诉讼掮客”谋取私利的,从严从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等有关机构处理。(融媒体记者:易赛楠 通讯员:伍梦霞 胡楠)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