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人民群众诉讼权益,根据中央、湖南省委、常德市委安排部署,按照最高院、湖南省高院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服务、涉诉信访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院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及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另行公告。
二、疫情防控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已通知开庭的,如果必须到庭参与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观察期间,或者身在省外受疫情影响关停封闭交通地区,无法参加诉讼的,可以通过拨打案件受理通知书上所留电话依法申请延期审理。
三、疫情防控期间,如有纠纷需要解决,建议通过微信查找“多元调解”或“湖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申请在线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确需及时立案或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的,请优先在湖南网上法院、微信小程序“湖南移动微法院”进行网上办理,也可通过电话、微信、短信或者邮寄等方式提交。我院诉讼服务中心程序上诉、再审窗口咨询电话:0736-2610149;民事立案窗口咨询电话:0736-2610166;刑事、执行立案窗口咨询电话0736-2610148;其他诉讼服务咨询热线:0736—12368;材料邮寄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紫菱路1806号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邮编:415000。
四、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及时办理申诉信访事宜的请拨打我院信访接待咨询电话:0736-2610060。
五、疫情防控期间,我院暂缓开展集中执行、夜间执行和档案查询等工作,尽可能减少人员接触,执行案件中涉财产查封扣押的,尽可能通过网络系统采取查控措施,不宜前往疫情地区开展执行活动。
六、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外来办事人员进入法院办公区、审判区等区域均需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进行身份信息登记,请自觉注意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对拒不配合管理工作的人员,我院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七、疫情防控期间,如有新的工作安排,以我院微信公众号、官网等公布的信息为准,敬请关注,因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支持谅解。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