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申请撤回对孙某健康权纠纷案的起诉,疫情当前,不给国家添麻烦了,我们自己已经协商解决了。”2月25日,桃源县人民法院陬溪法庭接到一起当事人主动撤诉的电话。曾经恶语相向拒不调解的邻里二人突然化解恩怨,这其中不仅有承办法官电话耐心沟通,也有当事人对法院防疫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据悉,2019年10月某日下午,丁某在村里遇见孙某,因两家修路之事,二人发生口角,后孙某情绪激动,朝丁某右脸部一拳头,将其打倒在地,之后二人相互辱骂。争吵中,孙某还再次将丁某推倒在地,导致丁某受伤。在场群众立即报警,当地派出所民警赶往现场,经过调查取证,查明孙某酒后与丁某发生争吵,而后孙某对其进行撕扭并将其摔倒在地,造成丁某脸部、手臂等部位受伤,作出对孙某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治疗后丁某的伤情经鉴定,多处软组织损伤,评定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待孙某行政处罚完毕后,丁某便要求孙某对其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进行赔偿,孙某严词拒绝,二人矛盾不断激化,经过村民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未果,丁某便一纸诉状将孙某告上了法庭。
该案审理时,正值防控疫情的特殊时期,庭前无法自行或联合基层组织面对面做调解工作,承办法官便联系村治调主任、派出所干警详细了解情况后,又及时通过电话联系当事人,缓和双方愤懑情绪,多次耐心细致释法说理,分别与其沟通,传达双方意见,劝慰二人远亲不如近邻,冤家宜解不宜结。
最后孙某终于改变之前强硬态度,愿意赔偿丁某部分费用,丁某也表示谅解,愿意自行撤诉。
据了解,在共同战“疫”阶段,桃源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线上”办公办案,开启了隔空司法服务网络。通过在线法院、在线调解、微信、QQ等网络平台庭审、解答群众咨询、远程在线化解纠纷20余件。(融媒体记者:易赛楠 通讯员:伍梦霞 李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