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达到境外旅游的目的,湖南桃源县一名女子冒用嫂子的身份信息骗取公安机关的港澳通行证、护照,多次使用假证照出入国边境。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审理,判决被告人刘某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2017年2月13日、14日,刘某冒用其嫂子的身份信息办理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护照,并于2017年5月至11月间,使用该通行证和护照先后前往香港、澳门、泰国、日本、马来西亚五地旅游。2019年1月31日,刘某再次使用其嫂子的身份信息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该通行证尚未使用。
桃源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偷越国(边)境五次,情节严重,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条规定,构成偷越国(边)境罪。鉴于刘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融媒体记者:易赛楠 通讯员:吴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