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真是多亏了鼎城法院的雪中送炭,让我们一家人能在这个时期度过难关······”近日,经过不懈地努力,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家在湖北的申请执行人吴某交付了刚追回的10000元执行款。
2015年5月至11月期间,被执行人张某因从事水产养殖需要多次从吴某处购买鱼饲料,应付饲料款30800元,2016年2月3日双方进行结算,张某对尚欠的68000元向吴某出具了欠条,但此后一直未偿还该笔欠款,吴某于是诉至鼎城法院要求被告还款。鼎城法院在查明事实后,判决张某在10日内偿还吴某680000元欠款。
判决生效后,张某一直未履行偿还义务,2020年1月20日,吴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依法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对张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并上门进行劝告,经过执行法官地耐心劝诫,告知其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在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强大攻势下张某最终妥协,偿还了10000元的欠款,并表示剩余部分在有还款能力后一定尽快还清。
执行款的领取本应由申请执行人凭借领款凭单、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件到法院办理领款手续,经审批后开具转账支票或直接打给申请人个人账户,但考虑到此次疫情给家在湖北的吴某带来领款上的不便,且吴某家庭困难,没有收入来源,又急需钱周转生活,执行法官便通过微信转账将10000元欠款直接转给吴某,以解其燃眉之急。鼎城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将继续加大信息化执行手段的应用,多措并举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以赴推进执行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为疫情防控、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融媒体记者:赵凯 通讯员:吴威 向世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