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期间,津市市人民法院坚持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结合现代化、信息化手段积极有序开展执行工作,全力调解当事人矛盾,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近日,该院成功化解一起子女抚养费纠纷案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2010年3月,申请人兰某与被执行人张某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由于婚后双方性格不合二人经常因琐事争吵、打闹。2019年1月,兰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二人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兰某抚养成年,张某每月支付给孩子抚养费600元。判决书生效后,张某便以经济困难等理由长达一年未支付抚养费。无奈之下兰某向津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通过微信联系被执行人张某,向他电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材料,督促其履行义务。但张某谎称目前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
随后执行法官通过司法网络查询手段查询到被执行人的账户存款,并及时对其账户进行冻结,张某眼瞧着谎言被揭穿后恼羞成怒,对兰某态度非常恶劣并多次对其进行言语威胁,于是兰某向法院申请司法保护。执行法官知晓消息后,考虑到张某情绪比较激动,决定先去张某居住地所属社区了解他的相关情况,之后联动社区联系张某对其进行教育疏导,经过法官长达半天的耐心释法明理和亲情感召下,案件终于有了转机,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主动履行抚养义务,并出具了书面承诺书与申请人兰某达成和解协议。目前,此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已成功执结。(融媒体记者:赵凯 通讯员:郭亚碧 李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