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首例行政案件互联网庭审在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尹某某诉被告常德市某局行政处罚案依托互联网庭审应用平台“云间法庭”公开开庭,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原告在石门县家中通过网络参与视频庭审。
为保障庭审顺利进行,庭审前,该办案团队将原、被告的证据目录、证明目的及证据材料,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给双方,同时向双方当事人发放了“质证通知书”,收集书面质证意见,并多次通过电话、微信指导其熟悉“云间法庭”小程序。
庭审紧紧围绕法庭调查的问题开展,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诉讼意见,整个庭审过程规范顺畅,各环节有条不紊,技术保障有力,影像传输清晰稳定。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充分保护管辖区域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全市行政案件异地集中管辖两家法院之一,鼎城法院积极适应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大胆探索,敢于创新,采取 “背靠背质证”“电子送达”、网上庭审、巡回开庭等一系列举措稳步推进办案进程,既方便了跨区域的当事人“少跑路”,又实现了“防疫”与“审判”工作两不误。(融媒体记者:易赛楠 通讯员:童成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