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赢疫情防控和执行攻坚两场硬仗,常德市鼎城区人民充分发挥法院职能,坚持战“疫”工作不放松,执行工作不停歇,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近日,鼎城区法院执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原告肖某某与被告谈某某抚养费纠纷一案,鼎城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判决被告谈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肖某某抚养费13000元,并从2020年1月1日起按每月500元的标准向原告肖某某支付抚养费直至其成年。可判决生效后,被告谈某某迟迟未能履行应尽义务,2020年4月7日,原告肖某某无奈之下向鼎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疫情期间,鼎城区法院向被执行人谈某某电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次敦促其主动履行,而谈某某则以各种理由躲避在外、拒不履行。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等对谈某某名下的银行存款、股票、证券、车辆以及房产土地等财产状况都进行了调查,但没有查询到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了尽快帮肖某某讨回被拖欠的抚养费,执行法官继续多次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耐心做被执行人谈某某的思想工作,敦促其主动履行:“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法律确定的义务,肖某某是你的女儿,给抚养费是天经地义的,不要一拖再拖了。如果坚持拒不履行,我们将依法将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节严重的情况下还可能追究你的刑事责任……”充分了解利害关系后,谈某某最终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4月13日,谈某某将15000元转账给了申请执行人肖某某,并承诺今后会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疫情防控期间,鼎城区法院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积极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联系被执行人,对被执行人晓之以法、动之以情、劝之以理,力促被执行人态度转变,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做到了防疫与执行工作两不误。(融媒体记者:邱琪 通讯员:张晨 刘阳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