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陬溪法庭接到了一通来自陬市镇交警中队的电话,“艾庭长,你们法庭上次委托我们进行调解的一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已经在调解平台申请了法院进行司法确认”。陬溪法庭收到消息后,安排法官对协议内容进行审查,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内出具民事裁定书,确认了协议的内容。
据了解,申请人张某驾驶电动二轮车,行驶至桃源县陬市镇三里铺村32组路段左转弯时,与申请人李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致张某、李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发后,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都称需要到法院解决纠纷。桃源法院陬溪法庭在收到张某提交的起诉材料后,委托了桃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调解委进行调解。桃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调解委在接到委托后多次与当事人沟通,耐心调解,最后双方当事人在交调委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于签订协议当天履行完毕。随后双方当事人对协议内容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
据悉,此事只是桃源县人民法院诉源治理、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一个缩影。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桃源法院为贯彻最高法院、湖南高院的有关安排部署,通过委托调解委员会、“五老人员”对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及诉中调解,及时化解矛盾,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 ( 融媒体记者:邱琪 通讯员: 魏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