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在桃源县桃花源镇桃花源村的一处民房前,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庭审。由于被告瘫痪在床数年,出行不便,考虑到当事人的身体状况,桃源县人民法庭桃花源法庭的法官特意将此次审判设在当事人的家门口。
据了解,原告韦某诉称,她与被告缔结婚姻关系已16年,育有二女。婚后夫妻感情一般,双方常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2017年腊月,罗某突发疾病,出院后至今生活不能自理,韦某迫于无奈只好外出务工。现双方夫妻已分居生活两年多,夫妻感情已破裂。在送达应诉材料中,承办法官了解到罗某因突发疾病瘫痪在床数年,行动不便,无法到庭参与诉讼。为保障罗某的合法诉权,承办法官最终决定将巡回法庭搬到了罗某家中,主动入户服务。
庭审前,承办法官为了更好地解决矛盾,提前联系了当地司法所和村委会工作人员,了解了相关情况。在巡回法庭审判后的调解过程中,为顺利平息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决定启用矛盾多元化解纠纷机制,联合了桃花源镇司法所和村委会工作人员一起协调矛盾,化解纠纷。
最终在承办法官、司法所所长、村支书的轮番劝解工作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俩人调解解除婚姻关系;两个女儿夫妻双方各抚养一个,考虑到经济情况,韦某自愿承担罗某两个女儿的抚养费。
该案就地审理,打通了诉讼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当事人的诉权。成功调解是一次多元化解纠纷的实践,多方力量参与调解,也进一步促进了基层法庭与司法所、村委会的有机配合,建立了良性互动的联动联调机制,取得更好的审判效果,真正做到司法审判有力量、有温度。(融媒体记者:易赛楠 通讯员:伍梦霞 伍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