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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法院:网上立案提诉讼 当庭给付解纠纷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0-08-19 19:34:51
摘要:8月18日上午,津市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在外地网上立案的追偿权纠纷案件,该案在法官耐心调解下,欠款得以当庭给付,矛盾双方最终达成和解。据悉,雷某于2019年12月20日经衡阳某融资租赁公司向华夏银行某分行申请购车贷款66000元,按借款合同分期偿还,由某融资租赁公司向人保财险公司兜底承保。该贷款按合同约定经某融资租赁公司转付给车商后,雷某购得汽车一辆但雷某逾期后未履行还款义务。遂某融资租赁公司依法通过网上立案将雷某...

 

8月18日上午,津市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在外地网上立案的追偿权纠纷案件,该案在法官耐心调解下,欠款得以当庭给付,矛盾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据悉,雷某于2019年12月20日经衡阳某融资租赁公司向华夏银行某分行申请购车贷款66000元,按借款合同分期偿还,由某融资租赁公司向人保财险公司兜底承保。该贷款按合同约定经某融资租赁公司转付给车商后,雷某购得汽车一辆但雷某逾期后未履行还款义务。遂某融资租赁公司依法通过网上立案将雷某诉至法院,维护自己合法利益。

开庭前,该案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多次联系雷某就该案案情作分析,希望雷某能主动偿还欠款。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雷某主动向该融资租赁公司表达了歉意:因受疫情影响导致逾期未偿还代偿款,当庭表示愿意立即偿还代偿款并支付融资租赁公司从衡阳到津市的差旅费。

在法院系统网上立案的便利和承办法官以调解化解纠纷为导向下,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雷某当庭给付了欠款,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融媒体记者:邱琪 通讯员:向婷)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