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顺利调解了李某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张某按约偿还了全部借款,但由于李某不配合办理抵押物的解除登记,张某向案件承办人打来电话咨询解决办法。虽然诉讼案件已经审理完毕,承办人得知这一情况后,还是积极与李某联系。经过沟通,李某表示愿意配合办理抵押权解除登记,但因李某在云南某山区修建公路,短时间无法回常德处理该事宜,且他项权证存放在老家保险柜内,他人无钥匙打开,而张某亟需解除房屋抵押贷款。双方陷入僵局,张某表示如果李某不配合,他将提起诉讼,请求鼎城法院解决。
未避免再次诉讼,承办人与双方当事人多次电话联系、反复磋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李某委托其父亲强行打开保险柜,张某对保险柜的损坏给予李某一定的经济补偿,最终双方均按约定履行,张某的房屋抵押登记顺利解除。
一纸调解书并不能化解当事人的所有矛盾,法官除了就案件的诉讼请求调解外,做好结案后的延伸服务工作,不仅能减少矛盾纠纷的数量,还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认可度,从而真正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记者:易赛楠 通讯员:王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