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法官,我马上就还钱,你们能否现在就把我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撤下来,朋友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我成老赖了,都在笑话我”。近日,熊某在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一改之前抗拒执行的态度,主动履行了全部执行款。
2016年7月11日,熊某因经营需要向陈某借款20万元,借款到期后熊某未按时偿还,于是陈某诉至鼎城法院,鼎城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陈某偿还熊某全部借款,熊某出于侥幸心理一直未履行偿还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通过财产查控未能查控到熊某的财产,执行干警曾多次联系熊某,劝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如拒不执行鼎城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熊某仍不为所动,表示其没有履行能力。执行干警通过调查,发现熊某现在外经营,具备相应的履行能力,决定对其采取信用惩戒,限制熊某高消费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鼎城法院微信公众号和鼎级传媒等媒体向外推送,加大信用惩戒的宣传力度。2020年12月初,熊某迫于舆论压力和自身商业经营需要,主动到法院履行了判决义务,并表示意识到自己规避执行的错误行为,法院当即解除了对熊某的“拉黑限高”,为其重建信用,该案圆满执行到位。
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鼎城法院不断强化对“老赖”的信用惩戒力度,对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一律纳入“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乘坐飞机、高铁及贷款等行为,提高被执行人失信成本,迫使其主动履行,收到了很好的执行效果。(记者:易赛楠 通讯员:郑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