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实守信是人际交往的基本原则。通常只是极微小的事件使当事人之间产生矛盾,互相“置气”,最终引发了纠纷。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被告收取保证金不退还纠纷案,经法官劝说后被告当庭给付,双方当事人矛盾化解。
2017年某月,原告在修建某小区土建施工过程中,为彻底消除高空坠物伤人毁物的隐患,与被告及邻近业主充分沟通后,在已有施工围栏的情况下,在邻近小区院落内搭建防坠物防护棚 ,同时,按照被告的要求向其缴纳保证金3万元,作为发生事故后赔偿的保证,被告收款并出具收据,且在收据上注明退款时不计利息。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任何事故,工程完成后,原告及时拆除了防护棚,恢复了现场的原状。双方对于退还保证金一事产生了争议,被告声称,施工期间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需要支付报酬,所以拒绝退还。原告则认为,按照约定,3万元是发生事故后赔偿的保证,没有发生事故则无息退还。何况双方并没有约定过值守事宜,现场也不需要人员值守,被告也未安排值守人员,更未向任何人支付报酬。况且,业委会属于非企业组织,并无权收费。被告拒不退还保证金的行为,违背了诚实守信原则,损害了原告的利益。原告找被告屡次协商未果,故诉至鼎城法院。
庭审时,双方为此争论不休,互不退让。庭后,承办法官调解时,被告也同意退还部分保证金,但原告认为已经履行承诺,应全部退还,为此一直僵持不下。经过承办法官的一系列疏导、劝解,双方在一番“权衡”和“较量”后最终各退一步,当场达成和解,被告微信转账退还了原告保证金,原告当场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矛盾成功化解,双方喜笑颜开,表示以后还要合作,临走时为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点赞”,并感叹道:双方此前调解数次都无果,没想到法官一出面就化解了双方纠纷,为此向鼎城法院表示诚挚的谢意。至此,案结事了,鼎城法院成功化干戈为玉帛,两人各退一步,和好如初,这是化解纠纷最好的方式,也是大家最愿意看到的结果。
虽然做调解工作举步维艰,但承办法官希望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能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法官寄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并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且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记者:邱琪 通讯员:冷德广 曾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