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执行财产线索后,迅速赶赴千里之外的江苏省句容市,立案三日便成功扣押一台车辆。
4月6日,常德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立案执行后,为防止被申请人崔某转移财产,避免申请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安乡县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裁定扣押被申请人崔某名下的小型汽车一辆。经查明,被申请人崔某早已将车辆转移至江苏省句容市赵家村,且车辆处于活动状态,给扣押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就在执行工作陷入僵局之时,执行干警请求交管部门协助查找到了被申请人刘某的车辆活动轨迹,该院执行干警立即组织、迅速反应赶赴车辆所在地布控并发现该涉案车辆。该车已被案外人陈某占有,陈某拒绝将车辆交执行干警进行扣押,在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明后,4月8日下午4时许,案外人陈某主动将车辆交由该院执行干警扣押。至此,该案顺利保全完毕。(记者:趙凱 通讯员:任杰 徐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