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寿法院执行局主动邀请汉寿县纪委监委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监督一系列涉黑案件的执行全过程,给“廉洁司法、为民办事”打上“执法为公”的安全锁。
据悉,该案由汉寿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该院执行局强制执行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及时查封了被执行人相关财产并迅速展开行动。一日之内奔赴临澧县、石门县多个村镇,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车管所、多个银行和居委会之间对34名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反复走访调查,最终依法扣押车辆3台,查封房产2套、冻结价值50余万元的投资股份,现场收缴现金近42万元及贵重物品若干。部分被执行人家属经过执行干警耐心劝导、释法明理,纷纷表态会尽快筹集应缴纳的罚金。
汉寿县纪委监委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夏战新全程监督了该系列案件的执行过程,对法院执行干警不畏艰辛、廉洁司法、执法为公、为民办事的精神给予高度赞扬。他在和被执行人居住社区的基层干部交流时,提醒他们千万不能歧视涉案人员及家属,要给予他们更多地关心和引导,帮助涉案人员洗心革面,早日获取新生。
驻院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执行,不仅有效促进了执行工作顺利开展,维护了人民法院的权威,更是体现了汉寿县人民法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一阶段“为民办实事”的庄严承诺和第二阶段“刮骨疗毒”、挺纪在前,积极主动接受监督的态度,极大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记者:邱琪 通讯员:魏楚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