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是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在徐某与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曾约定,该置业有限公司交付给徐某的房屋应安装出阳台门,房屋楼道、门钉、入户搭档等公共部位地面应使用地砖铺装。但入住后,徐某等140户住户发现置业有限公司并未按照约定在房屋内安装出阳台门。因协商不成,徐某等起诉至武陵区人民法院。
“去年我们院有过类似的案件,基于这个情况,我们就想把双方拉在一起谈谈,能达成和解是最好的了。”武陵区法院收到诉状迅速联系双方当事人,拟将案件导入诉前调解程序。
在沟通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双方争议不大,但徐某等人对达成的协议约束力有疑虑,经协商,140户业主分两批起诉,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以调解书的形式确保双方按约履行义务。
3月15日,第一批案件登记立案,武陵区法院开辟绿色通道,将案件分流至速裁团队,速裁法官们当天即组织双方调解,协调双方差距,确定相关细节,当天即出具民事调解书。
诉前调解+繁简分流+速裁程序的有效结合,既确保了协议的法律效力,又实现了简单案件快立快审快结,为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诉讼服务。(记者:胡林霞 通讯员: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