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麻纱”原为常德本地的一句方言,意指产生纠纷。可就在常德市汉寿县,张乙和刘甲之间的“麻纱”一扯就是七年之久。近日,张乙拿着与刘甲相邻权纠纷的一审、二审判决书和执行材料到汉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要求立案。
“七年之痒”缘何来?原来,刘甲、张乙(均为化名)相继购买了汉寿县蒋家嘴镇仅一墙之隔的楼房,两家成为了邻居。 2014年, 张家动工翻新自家房屋,结果房屋主体完工后不久,刘甲发现自家房屋出现了明显裂缝。刘甲认为自家房屋损坏是张乙重建房屋导致的,多次找张乙理论,甚至还因言语不和发生过肢体冲突。双方几番争执不下,刘甲找到鉴定机构,房屋检测鉴定为危房需拆除重建。刘甲遂诉至汉寿法院,法院调查审理后依法判定张乙对刘甲的各项损失承担 60%的责任,二审维持原判。因张乙不愿赔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曾多次组织双方协调,但刘张两家各执己见,都不愿意先让步。张乙认为自己已经支付过部分赔偿款,而刘甲迟迟不肯拆除危房,如果发生倒塌难免会殃及自家,要求刘甲尽快拆除危房,并向法院主张新的消除危险的民事诉讼。
窗口人员按照操作规程,将情况当即报给了诉前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当得知法院将会优先进行诉前调解时,张乙显得十分抵触,认为两家积怨已久,调解根本不能解决问题。工作人员耐心解释道,正是两家纠纷太久了,更需要彻底解开双方心结,避免通过新的诉讼让双方再次对簿公堂,加深怨气与对立。经过一番劝导,张乙最终同意了诉前调解。
次日上午,汉寿法院诉前调解员联合执行法官、诉源治理工作站员、镇政法书记、司法所长、村支部书记、网格员一同前往现场查看并听取双方意见。此时的双方均未放下敌对情绪,陈述时频频发生言语冲突,场面几近失控。调解员一行人将两家人分开,对双方担心的各类问题,逐一进行详细讲解、承诺。经过悉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张乙当场向刘甲支付部分款项,将剩余款项交给司法所工作人员,待刘甲拆除危房后由司法人员转交余款。截至发稿,危房已拆除,剩余执行款也已全兑现。至此,一场长达七年的邻里财产纠纷案终于圆满结案。
该镇政法书记全程参与了案件的调解,他感慨道:“ 法院的诉前联调工作真是太有意义了,原本要再次对簿公堂、加深积怨的邻居结束了几年的诉讼历程,不会有新的民事案件了,强制执行的案件也结案了,真正的实现了案结事了,也避免了 ‘民转刑’的发生。这种做法值得借鉴、推广。 ”
来源:汉寿法院
编辑整理:易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