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惩罚毒品犯罪的职能作用,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因疫情原因,10月25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通过“云上法庭”对审理的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分别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处被告人段某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某于2021年7月10日至7月13日3天内多次容留吸毒人员吸食毒品,被告人段某某于2021年7月7日容留吸毒人员吸食毒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段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制规定,多次或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鼎城法院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持对毒品犯罪高压严打态势,依法严惩各类毒品犯罪。同时,积极开展禁毒进社区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禁毒知晓率、参与度,营造浓厚禁毒宣传氛围。下一步,鼎城法院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禁毒决策部署,继续发挥审判职能,努力为营造平安和谐鼎城作出更大贡献。(记者:邱琪 通讯员:张晨 孔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