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心是什么?这是一个问题。
古人言:不患寡而患不均;毛主席诗言:太平世界,环球同此凉热;温家宝总理说,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习总书记要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那么,法官的初心是什么?我会这样回答你——“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
鼎城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艾泽栋
法官的初心,是“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1984年出生的艾泽栋,是胡文科案的承办法官。
胡文科案,被告人22名,庭审时长5天,庭审笔录510页,判决书266页140674字,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案发在常德市本地的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也是我院近20年来审理的最大规模的一起刑事案件。此时,在刑庭履新仅半载的艾泽栋主动担当,承办了该案。院长亲自挂帅,艾泽栋和专案组成员科学分工、团结协作,几乎每天加班至深夜,在两个半月的时间内依法从快审结。2019年1月30日,被告人胡文科等2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为非作恶、称霸一方的“黑老大”终于被绳之以法,百姓无不拍手称快!而半年未曾睡过一个好觉的刑庭庭长艾泽栋,终于心生安慰、如释重负。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他带领全庭干警,坚定立场,服从大局,忠诚履职,共审结黑恶犯罪案件31件,判处149人,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10个。
老子有言“慎终如始,则无败事”,这是艾泽栋法官的信念。2009年进入法院,春华秋实十一载,他先后在贺家山法庭、石公桥法庭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办公室主任、审监庭庭长、刑庭庭长。扎扎实实,抓铁有痕,他是三等功荣立者,他是扫黑除恶先进个人,他是“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鼎城法院破产审判团队负责人王志超领誓
法官的初心,是“虚心似愚,求知若渴”
1984年出生的王志超,是德江南案的承办法官。
2017年,鼎城德江南项目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依法进入破产清算阶段,400多名购买了德江南商铺的群众面对项目的停工十分恐慌,不断上访,或要求复工,或争取退款,群情激奋,乱象不断。作为全院审理破产案件的主力军,王志超立即与家人商量放弃了休假,将3个月大尚在哺乳期的女儿寄养在父母家中。临危受命,慌而不乱,王志超将当事人分为购房户、包工头、实际施工人三类群体,针对不同的群体,整理出不同的工作方案。对于400多名购房户,她和团队积极与政府对接,不断沟通,最终找到一家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投资者接手,将八千多万元债权全部收购,解开了400多户购房者的群体性焦虑。对20多位包工头,王志超依照法律规定驳回他们的优先债权请求,将上亿保证金定位为普通债权,现已进入正常程序中,包工头群体也已经息诉息访。
乔布斯说过“保持饥饿,保持愚蠢”,求知若渴是王志超的标签。审判实践中,每遇到新型疑难案件,她总会用心查找法律法规,研读相关法学著作论文,做到法理不明不审,法规不明不判;鼎城第一起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广德医疗公司破产重组案也是在她的手中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鼎城法院西洞庭法庭庭长律伟组织当事人调解
法官的初心,是“已识乾坤大,犹怜草木青”
1984年出生的律伟,是基层法庭的守护人。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 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八年来,基层法官律伟的足迹遍及武陵镇、黄土店、西洞庭的每个角落, “没权没钱跑断腿,不吃不喝磨破嘴”。村民曹某生前以经营鱼池为由,先后向40余名亲朋借款,单笔金额从几千元到几十万元不等。曹某突然死亡后,债权人陆续起诉。为了及早讨要到自己的“血汗钱”,债权人三五成群集结法庭,扬言到政府上访闹事,有些人急得哭红了眼睛,有些人哭哑了嗓子。群体矛盾突如其来,基层法庭资源有限,律伟带头实行“弹性”工作制,放弃了休息时间,坚持每天接待来访债权人。沟通过程中,律伟发现大多数债权人不懂法,没有钱请律师,不会写诉状,但心地都很淳朴善良。为尽最大可能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律伟一方面根据债权人的实际针对性设计诉状模板,供债权人选择使用,并协助收集了曹某继承人的身份资料,为债权人维权起诉提供一切便利;另一方面亲自上门,多次邀请基层干部反复做曹某妻子和儿子的思想工作,建议其拿出遗产和抚恤金供债权人分配。为了早日办结,律伟每天早出晚归,两个年幼孩子的照顾重担则全部落在了妻子瘦弱的肩上。经过两个多月的不懈努力,40余起系列案件最终全部调解结案,百姓纷纷点赞。
人间草木深,我心桃花源,只要初心在,永远是少年。身为法官,虽累案牍,显劳形,荒于教子,未尽孝心,但只要想起曾经的秉烛夜读意阑珊,口沫横飞杀四方,挥汗如雨啃难案,才渐渐明白静水流深、循序渐进,看似岁月无痕,实则浸入骨髓,千淘万漉之后,真金面容始得现。手持天平,头顶国徽,析万物之理,判天地之美,公平正义,世界大同,让我们致敬法院追梦人!(作者:湖南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付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