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网湖南12月29日电(粟伟 文左龙)五年,在历史的长河中,光阴荏苒、稍纵即逝;五年,在法治的征程中,为民司法、守正创新。
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推进公正廉洁司法、案结事了,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平安常德、法治常德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湖南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经伟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五年来,全市法院受理案件311208件,结案304126件,结案率97.72%;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39092件,结案38330件,结案率98.05%。全市法院绩效保持在全省先进行列,59个集体和180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80余项工作经验获省级以上推介。
判处涉黑涉恶罪犯1901人
严惩刑事犯罪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对罪犯王猛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20年12月31日,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盘踞石门多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老大”王猛,依法被执行死刑。
五年来,全市法院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常德”建设,审结刑事案件29945件,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13721件。特别是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赢了一场扫黑除恶整体战、歼灭战,取得了显著成效。审结涉黑涉恶案件342件1901人,其中中央、省扫黑办挂牌督办大要案件10件,被媒体称为“三湘扫黑除恶第一案”的文烈宏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同时,全市法院以“打伞破网”断根,以“打财断血”绝后,判处黑恶案件罚金、没收财产、追缴违法所得共计19.08亿元,审理“保护伞”案件13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51条,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41份。
2020年9月24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全国影响较大的“滴滴车司机遇害案”,对被告人杨佰淇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五年来,全市法院加强多发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562件;审结涉毒犯罪案件3089件,何利宏等11人制造毒品达1000余公斤,4人被依法执行死刑;审结重大责任事故、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醉驾等危险驾驶类型案件2022件;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案件168件,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网络赌博等犯罪案件428件。
全市法院加大惩治腐败犯罪力度,审结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78件,其中被告人原为厅级干部的6人、处级干部26人,湘潭市委原副书记赵文彬等犯罪分子受到法律严惩。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审结认罪认罚案件5724件。依法办理申诉和减刑、假释案件12468件。
审结民商事案件15.59万件
深化民商事审判服务高质量发展
2021年5月20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企业风险防范提示50条》手册,帮助企业识别、规避、控制和化解风险,筑牢企业健康发展“防火墙”。
五年来,全市法院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审结民商事案件155918件,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15915件。妥善处理涉疫纠纷,审理相关案件1021件。依法维护民生权益,审结涉就业、医疗、住房等案件28870件。全力服务三大攻坚战,审结金融案件38400件、涉“三农”案件1239件,市中级人民法院圆满完成石门县柳家台、迎驾垭村对口帮扶任务;开展“常德法院·环保沅澧行”等专项行动,审结案件469件,石门县人民法院、汉寿县人民法院2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十院百企行”等护企暖企活动,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8815件,办理破产重整、和解、清算案件210件,盘活资产总额达85.8亿余元,湖南上水、德江南等案件顺利推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机制实施办法》,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经验入选《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1》,获全国推介。
2019年6月19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全省首例侵害烈士名誉权公益诉讼案,当庭判决被告唐某某在判决生效后7日内在省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五年来,全市法院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裁判规则指引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和谐家庭建设,婚姻家庭案件调撤率达62%,津市市人民法院“家事和”工作经验获最高人民法院肯定,鼎城区人民法院多元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经验获省妇联推介。从2020年1月1日起,全市法院在全省率先试点,推进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统一适用,实现“同命同价”。
审结“民告官”案件7060件
监督依法行政助推法治常德建设
2019年5月1日,全市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由鼎城区人民法院和澧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预防和减少行政干预,标志着行政审判进入一个新时代。
五年来,全市法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审结行政案件7060件,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1940件。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进立案登记制。采取“庭前沟通、审中协调、审后疏导”工作模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告官不见官”现象明显减少,一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0%,其中澧县达到100%。坚持合法性审查标准,邀请旁听庭审,定期组织培训,发出司法建议,助推依法行政水平提升。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裁定准予执行非诉执行案件1763件。妥善化解了常德烟厂异地技改搬迁、沅江过江隧道建设、常益长高铁项目建设、汉寿系列小砖厂关闭等重大矛盾纠纷,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执行到位金额150.41亿元
坚持人民至上 践行司法为民
2020年,全市法院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902.2万元,4人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依法判处刑罚。
五年来,全市法院如期打赢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坚定不移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共执结案件100970件,执行到位金额150.41亿元,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结5233件。构建“综治网格化管理+执行”工作模式,完善执行难综合治理工作大格局。创新依法执行手段,网络拍卖成交额20.33亿元,溢价率33.37%。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罚款2416人次,判处刑罚49人,限制高消费43288人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24720例,9173名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2020年3月3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云开庭”方式将庭审工作搬到了网络,实现了湖北赤壁、湖南澧县、湖南武陵三地的上诉人、被上诉人、法官同步庭审,做到疫情期间法院庭审“不打烊”,百姓诉讼权益“不延时”。
五年来,全市法院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深化诉源治理,构建多元解纷机制,建立诉调对接工作站209个。推动诉源治理和万人起诉率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民商事案件增长率从2017年的18.17%下降至2021年的10.85%。优化便民诉讼服务,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开通移动微法院,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加大诉裁力度,36.8%的案件得到快速处理。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开设绿色通道,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推行委托调解、特邀调解、律师驻院调解、“五老”调解,民事诉讼案件调解、撤诉达46.26%。推进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发放司法救助金2192.3万元,减、缓、免诉讼费1624.7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152件
深化司法改革 加强基层基础
五年来,全市法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强化人财物省管,构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明确各类人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压实“四类”案件监督,落实类案检索制度,健全法官动态调整和交流退出机制。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平均审理周期大幅缩短。改革后,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152件、同比上升124.5%。
五年来,全市法院切实加强“两庭”建设,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建成8个人民法庭、101个审判执行联络站、68个巡回审判点。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建成科技法庭121个。
59个集体、180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锻造法院铁军 主动接受监督
五年来,全市法院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注重提升政治、业务、廉政能力,认真学习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切实筑牢政治忠诚。大力开展“精业务、补短板”培训学习,荣获全省第一届审判业务技能竞赛第二名。
五年来,全市法院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积极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实现法官履职评议“全覆盖”。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办理交、转、督办案件和代表建议40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拓宽代表联络渠道,通过上门征求意见、邀请旁听庭审、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代表意见。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检察监督,办理政协提案6件、抗诉案件77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公开力度,实行阳光司法,推进网络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组织“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258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