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武陵镇人民法庭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在借款纠纷调解的过程中握手言和,被告当面给付了欠款。
2013年5月,伍某向鼎城某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普卡一张。到2017年4月起诉时,虽鼎城某银行多次催讨,但伍某一直未还款,导致已逾期还款累计37期,拖欠信用卡透支金额等共计9780元。故鼎城某银行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令伍某偿还信用卡透支本金7249.42元、利息1038.6元、费用1491.5元,共计9780元。
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主动与被告联系,也耐心听取了被告的意见,并跟被告分析了拖欠银行借款带来的不良影响,通过释法明理取得了被告的信任,被告也愿意接受调解。最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庭付清了欠款。
法官提醒:银行欠款一旦逾期不还将会直接影响个人的征信记录,如果被列为失信人员,将会被限制高消费、禁止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等,对生活出行带来诸多不便。(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张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