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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法院:邻里口角引冲突,三调联动化解纠纷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7-08-04 16:16:21
摘要: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应和睦相处。然还是有人因不理智,加之法律观念淡薄,致使邻里矛盾产生。近日,汉寿县人民法院西湖法庭就联合当地司法所、村委会,通过庭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邻里之间因为口角引发冲突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原告伍某与被告戴某系邻居,双方虽偶有争执,但总体能够和平相处。2016年11月11日,双方因为小事发生口角,互不相让,后事态升级,扭打了起来,戴某女儿亦上前帮母亲出头,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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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应和睦相处。然还是有人因不理智,加之法律观念淡薄,致使邻里矛盾产生。近日,汉寿县人民法院西湖法庭就联合当地司法所、村委会,通过庭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邻里之间因为口角引发冲突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原告伍某与被告戴某系邻居,双方虽偶有争执,但总体能够和平相处。2016年11月11日,双方因为小事发生口角,互不相让,后事态升级,扭打了起来,戴某女儿亦上前帮母亲出头,造成伍某多处软组织损伤,一根肋骨肋骨骨折,经鉴定构成轻微伤。经当地司法所多次调解无果后,伍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戴某及其女儿赔偿损失八千余元。

    鉴于双方系邻里关系,且系因琐事引发纠纷,发生扭打,西湖法庭受理案件后,在送达相关应诉材料的时候,邀请当地司法所及村委会对双方进行座谈调解,通过耐心的讲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由戴某母女承担伍某部分医疗费用,双方相互谅解,矛盾得到彻底化解。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为此,法官也提醒大家,虽然邻里纠纷都是由日常鸡毛蒜皮的小事所引发,但在面对这些矛盾纠纷时,要保持冷静客观的头脑,遇到冲突时或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身权益,尽量避免爆粗口、动拳脚甚至用凶器等暴力方式,作出侵权违法的举动。(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颜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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