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办通知单
近日,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鲁祖方签发了首张督办通知单, 正式对业务庭局绩效工作进行督办,此举标志着该院督办工作机制取得实质性进展。
督办通知单经由院长签发后,下发到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单位手中,责任单位需在每一项工作限定时间内,以督办事项反馈单的形式,分别书面反馈办理结果,办理结果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督办通知单是《汉寿县人民法院督办工作制度》落实的重要抓手,据悉,《汉寿县人民法院督办工作制度》经由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已正式在全院执行。该制度对督办事项范围、督办流程、督办方式、督办时限及要求、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为进一步转变干警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令畅通、决策部署落实见效提供了制度保障。(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刘瑶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