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人民法院新洲法庭党支部成立于2018年4月,由新洲法庭和保河堤法庭组成的联合支部。几年来,法庭支部始终紧扣党建要求、工作职责和辖区特点,努力探索“加强一个堡垒激活两个团体实现比翼双飞”的联合支部抓党建工作的思路,不断创新党建平台阵地、目标任务和服务载体与队伍、业绩和作风的深度联合,把比赛竞赛友谊赛赋予到党建工作之中,有力推动了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的高质量发展。2018年以来,新洲法庭先后获得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市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荣誉,法庭支部姜业涛同志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支部江海兵、王健清两名同志分别获得常德法院“十佳办案能手”、“最美法官”称号。
一、聚焦平台融合 实现规范党建工作与队伍管理的同步提升
法庭支部现有在编党员干部4人(其中预备党员1名),非党员干警及聘用人员16名。支部针对党员少,人员分散两地,工作协调难等现实困难,积极争取院党组的重视,着力从党建阵地、制度和保障入手,推动党员和团队之间开展学习守纪活动为拉力,规范和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推进抓党建与抓队伍的有效融合。
1.用阵地凝聚干警。近年来,院党组高度重视法庭党建工作,先后为两个法庭装饰了高标准的党员活动室,让法庭党员干警有了一个安“心”的家,也解决了党员分散学习和轮流组织活动的阵地。几年来,支部围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专题教育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组织干警到韶山到宁乡,到临澧到汉寿等地学习瞻仰革命先辈和红色根据地,亲自感悟革命先辈的宗旨精神境界;邀请党校教师、本院退休干部给干警讲党史讲院史讲奋斗史,开展讨论交流,引导干警坚定信念,安心法庭工作。
2.用制度约束干警。几年来,支部始终把加强法庭内部管理作为党建制度的重要内容。针对法庭特点制定完善了《学习强能制度》《请销假制度》《驻庭制度》《内务卫生安全制度》《着装及上下班制度》《岗位工作目标责任制度》《法庭工作例会制度》等系列制度,要求支部党员及法庭负责人带头遵纪守规,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作用。针对上级的视频抽查、暗访通报情况,及时组织纪律作风警示教育,提醒干警守住制度底线,不触红线,有效防止法庭干警违纪违规问题。
3.用保障提振士气。几年来,在院党组的重视和关注下,法庭支部的保障得到明显改善,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法庭人员有一套配套齐全的住房和生活物品,为法庭配齐了办案用车,建起了法庭职工食堂,平整了高标准菜地,法庭绿化亮化焕然一新,实现了从最高法院到法庭的联网联通,办公办案和生活条件进一步提升。
二、聚焦目标融合 实现服务发展与司法绩效的同步提升
新洲法庭支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来引领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紧紧抓住人民法庭处在基层,处于服务群众、解决纠纷第一线最大特点,聚焦辖区中心工作,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传承红色司法基因、传播法治文化,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把服务园区企业的责任扛在肩上。新洲法庭毗邻津市市经济开发区。新洲法庭支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用优良营商环境打造千亿园区目标任务,坚持在护商助企方面想实招,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贡献法庭力量。2021年以来,新洲法庭支部将开发区辖区企业458家按照工程制造业、食品业、化工业、纺织业等分类,进行定期走访,听取对法庭工作意见,及时对企业和员工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宣传解答。2022年以来,新洲法庭为辖区企业在劳动争议、工伤、合同签订、货款收取、厂房建设等方面提供了靶向法律服务9次,赢得了企业老板一致好评。
把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新洲法庭党支部坚持以多元解纷和延伸司法服务为支撑点,汇聚多方力量,打造津市法院诉源治理桥头堡。两个法庭均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调解委员会建立了联动调解工作机制,搭建了联动调解平台。针对家事纠纷、交通事故、邻里纠纷、土地纠纷、小额借贷等常见纠纷,由受理部门进行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后,由受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联调共治,力争纠纷化解在萌芽,矛盾不上交。坚持阵地前移,诉讼服务下沉。当事人在两个法庭均可以享受同法院本部一样的登记立案、服务缴费、在线调解等无差别的诉讼服务,实现人民群众在家门口“诉讼服务一站式”。截止2022年6月1日,新洲法庭收案数量同比下降了17% 。
把执法普法责任落以经常。新洲法庭支部充分利用自身行业优势,不定期联合辖区司法所、派出所、乡镇妇联、学校,通过设立法治课堂、法律咨询服务台、发放宣传手册、巡回审判、法律微信群等方式到学校、乡村、企业、乡镇机关、社区开展法律宣传。新洲法庭支部所辖两个法庭的负责人均为当地学校的法治副校长。2022年4月26日,新洲法庭与津市电大共建法治教育基地;5月26日保河堤法庭开展的“利剑护蕾”送法进校园活动,获得了广泛点赞,并分别在《中国法院网》、《常德日报》上宣介。
三、聚焦载体融合 实现满足群众诉求与司法作风同步提升
派出法庭是审判机关。新洲法庭支部始终坚持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彻到审判执行活动中去,坚持巡回办案、注重调解、关爱弱势群体,让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身边的公平正义。
围绕便民巡回办案。新洲法庭支部辖区均为津市市各乡镇,群众法律知识不全面,市场法律服务不完善。新洲法庭支部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在年初的党员大会上提出了以巡回办案为主,坐堂办案为辅的号召。在院党组的关怀和支持下,两个法庭制定了巡回办案制度,就巡回审判、上门送达、调查走访、法律宣传、判后答疑、法律咨询作出相应规定。从2021年6月以来,两个派出法庭已经巡回审判30余次,服务群众50余次,用干警的辛勤指数换来了群众的满意指数。
围绕利民推进——诉源治理。新洲法庭支部所辖法庭受理的案件多为家事纠纷、小额借贷、交通事故等案件,当事人多为本地居民。为了案结事了人和,2021年新洲法庭支部向院总支汇报,请求在两个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邀请有丰富经验的调解员驻庭办公。从2022年1月开始,由2名退休党员担任的驻庭调解员,已经调撤各类案件113件(其中92%家事案件得到了调撤处理,85%借贷案件予以调解),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围绕公信落实司法责任。新洲法庭支部坚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将司法便民、利民、亲民的各项措施落实审判执行工作中去。特别是对涉及社会弱势群体案件,坚持特殊群体特殊对待,优化便民为民举措。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对于未成年人利益未予以保护不予判决离婚。对侵犯“离婚外嫁女”土地征收款坚决说“不”。对涉农民工劳务费案件,坚持当场立案,对诉讼保全、法律文书送达等限定在三天内完成;在案件处理时着力于调解,并及时督促履行,及时将党的关怀和司法的温度传递给弱势群体,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讯员:江海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