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赵飞虎与被执行人帅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帅坤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赵飞虎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帅坤,男,1986年5月15日出生,住湖南省汉寿县龙阳镇护城东湾3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430722198605153652
悬赏期限:
2022年11月24日起至2023年11月23日止。
此期间被执行人所涉案件执行完毕,悬赏即终结。
悬赏金领取条件: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将从通过该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中给予举报人10%的金额作为奖励。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适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
汪法官 13974256120 0736-285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