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津市市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黄某诉至法院,要求徐某偿还货款,并申请法院对徐某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案件承办人经多方调查,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系朋友关系,且均有调解意向,便趁热打铁,迅速沟通,经过几轮劝说,双方同意达成调解协议并签名确认。次日,在工作人员向双方送达调解书时,却出现了反转。双方当事人坚持己见剑拔弩张,氛围一度降到冰点,黄某坚持收到钱款后申请解冻,徐某表示不解除保全措施绝不会还款。鉴于双方再次出现不信任对方的局面,工作人员立即给双方当事人分别辨法析理,分析利弊,最终黄某表示愿意按约解除保全。下午,徐某亦按时履约,如数将钱款送交至法院。
事毕,黄某对徐某说“老徐,去我家里搞晚饭吃,我们一起喝点酒”。看到两人冰释前嫌,法院工作人员也感到由衷的开心。津市法院一直致力于将矛盾就地化解,努力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初心使命。(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刘津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