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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桃源:“五老”调解化解邻里二十余年积怨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3-06-29 16:47:57
摘要:“李伯,二十三年前我刚到政府参加工作时,处理的第一件纠纷就是你们两家的矛盾,现在我都退休四五年了,你们两家还在闹!您今年已经82岁了,好好地安享晚年,别再为了邻里间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闹心了。”6月14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桃花源法庭庭长陈婉与“五老”调解员刘怡福前往原告李某家中,调解一起因砍竹子引发的邻里纠纷。法官前往派出所了解案件情况5月12日,李某发现邻居游某后山的一根竹子长到自家后山,他认为该竹子...

“李伯,二十三年前我刚到政府参加工作时,处理的第一件纠纷就是你们两家的矛盾,现在我都退休四五年了,你们两家还在闹!您今年已经82岁了,好好地安享晚年,别再为了邻里间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闹心了。”6月14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桃花源法庭庭长陈婉与“五老”调解员刘怡福前往原告李某家中,调解一起因砍竹子引发的邻里纠纷。


法官前往派出所了解案件情况

5月12日,李某发现邻居游某后山的一根竹子长到自家后山,他认为该竹子已经影响到自家房屋,于是将其砍断一截。游某看见后与之发生口角,情急之下将木制的泼粪勺朝李某扔去,并发生肢体冲突,后经鉴定,李某被打成轻微伤,经派出所、司法所两次调解,双方均未达成协议,李某遂起诉至法庭。


法官与“五老”调解员讨论调解方案

一件看似简单的邻里纠纷为何经过两次调解均未成功?收到该案后,桃花源法庭庭长陈婉带这个疑问走访了当地村委会及派出所详细了解情况。原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2000年时,两家曾因修门前路发生过争执,李某儿子将游某打伤,法院判决李某儿子赔偿游某各项损失1700余元,但李某儿子一直未履行,双方的矛盾积怨长达二十年之久。


法官现场察看引发纠纷的竹林

了解具体情况后,陈婉认为,如果只是简单地就案审案,不仅不能解开双方的心结,可能还会进一步激化矛盾。为促进纠纷和平解决,陈婉征询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双方均同意进行调解,遂邀请“五老”调解员刘怡福一起前往原被告家里。刘怡福曾是当地政府干部,也与当事人同属一个村,退休后被桃源县人民法院吸纳进“五老”调解队伍中,他有着丰富的调解经验,对俩家的情况十分熟悉,在当地也有一定的威望。


法官了解原告受伤情况

“你说得没错,其实都是为了些小事吵来吵去,这些年没过过一天舒心日子,我愿意作出退步,希望你们能将我们两家二十多年前那个矛盾一起化解掉。”面对法官和调解员的耐心开导,李某决定放下仇怨,修复两家的关系。


法官与“五老”调解员前往原告家中进行调解

随后,陈婉与刘怡福立即前往汤家山村村委会,与在此等候已久的被告游某见面,转达了李某的想法,并从情理、法理等多方面进行讲解,最终游某同意对方提出的协商条件,双方握手言和,至此,两家人长达二十余年的心结终于解开。


原被告双方家属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

近年来,桃源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通过准确把握当前乡镇矛盾的特点和规律,充分利用“老乡贤主持公道”的风俗,积极制定“五老”调解机制,推动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向基层延伸,不断增强司法服务水平和定纷止争能力。(伍梦霞)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