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津市法院保河堤法庭在毛里湖镇箭楼村部开展巡回审判,依法审理一起因妯娌矛盾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该案原、被告系妯娌关系,2022年1月12日双方发生口角,后扭打在一起,被告用竹竿将原告额头打伤,又用身体将原告按压在地上造成原告左侧多发骨折,后原告向被告索要赔偿未果,故诉至法院。
本案承办法官考虑本案原、被告双方既是同村村民,又是妯娌关系,到当事人所在村部审理案件,不仅可以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更能对当地村民起到良好的宣传引导作用。承办法官便决定将审判庭搬到村部,并邀请村干部、部分村民参加庭审旁听。庭审中,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庭审后,承办法官与村干部进一步对原、被告双方做思想工作,引导她们珍惜亲情,通过协商化解矛盾。
近年来,保河堤法庭扎实推进“枫桥式法庭”建设,积极满足人民群众全方位的司法需求,多次到村(社区)开展巡回审判,极大方便当事人的同时,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罗铭
编辑:邱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