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武陵镇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
吴某某从事农资经营,2021年2月,多次向A公司采购农药。同年11月25日,双方办理结算,确认尚欠农药款10万元,并由吴某某出具了书面借条。A公司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吴某某催款,均未果。
案件受理后,吴某某以自己住所地不在常德鼎城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收到吴某某邮寄的管辖权异议书后,承办法官电话联系吴某某,了解其对于欠款一事并无异议,提出管辖权异议只是因为由于资金周转困难,难以立即偿还欠款。考虑到该案涉及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双方矛盾更省时,也有利于双方后续合作,承包法官经过反复释明法理,分析利弊,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以调解方式结案。
法治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其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武陵镇法庭将加大涉企案件调解力度,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最大限度为企业排忧解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毛婷婷
编辑:易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