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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鼎城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拒不执行判决罪

来源:法周融媒     发布时间:2023-12-18 10:00:20
摘要:明明有履行能力,不仅逃避执行,还转移财产?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当庭判决被告人韦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案情简介被告人韦某某与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4月26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韦某某支付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已到期未付租金、违约金共计360968.73元,若未按判决...

 

明明有履行能力,不仅逃避执行,还转移财产?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当庭判决被告人韦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



案情简介

被告人韦某某与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4月26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韦某某支付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已到期未付租金、违约金共计360968.73元,若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则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判决生效后,韦某某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鼎城法院向韦某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责令其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但韦某某仍未履行。

经查,被告人韦某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韦某某微信收入220余万元,支出140余万元,提现80余万元;2020年3月18日韦某某将自己名下所持有的安徽省某某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以2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他人;2021年春节和2021年4月,韦某某私自将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查封在安徽省某项目上的两台塔吊拆除并转移。

被告人韦某某经电话传唤后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家属偿还了20万元欠款,2023年4月21日,韦某某与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对剩余的107余万元欠款达成了还款协议,并取得了谅解。截止2023年12月1日,韦某某陆续又偿还7万元。





法院审理

常德鼎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韦某某有能力履行而转移财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言必诚信,行必忠正。常德鼎城法院正告每一位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请主动履行,拒不履行、逃避执行,不仅可能受到司法惩戒,亦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张晨

编辑:邱琪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