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贯彻落实诉源治理理念,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司法服务+普法宣传”的作用,近日,安乡法院大鲸港法庭将审判庭搬到大鲸港镇三咀村,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面对面为当事人及附近群众上了一堂普法课。
原告龚某与被告张某的丈夫王某(已逝)生前系朋友关系。2011年,王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龚某借款5万元并出具借条。后王某患病卧床,龚某前往王某家中要求王某及妻子张某补签借条内容,张某当时在场且对借款事实知晓,也同意在借条上签下了自己名字。后王某因病逝世,龚某遂向张某主张偿还借款,张某亦在三年间向龚某支付现金及转账总计1.4万元,后张某因个人经济原因拒绝偿还剩余款项并否认借款一事,为维护合法权益,龚某遂向法院起诉。
法槌敲响,法官有序组织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庭审过程严谨规范、现场秩序有条不紊,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且不同意调解,该案将择期宣判。
近年来,安乡法院立足审判主责主业,积极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至乡村的每个角落,通过开展巡回法庭的方式,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让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跑路”,为安乡社会的和谐稳定、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张俐 贺凯
编辑:易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