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罗法官和高法官的调解,让我能够顺利挖藕,不然我那么多藕烂在湖里真的就白干了!”4月9日,当事人李某来到津市法院保河堤法庭,为法官罗铭和法官助理高玉燕送来一面写有“保护百姓权益,一心为民办事”的锦旗,以此表达对法官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感激之情。
据悉,该案是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李某与田某因租赁湖面产生纠纷,李某由于其他因素未按约定时间退还湖面也未支付剩余租金,田某便不让李某将湖里种植的莲藕挖起来,双方因此产生纠纷诉至法院。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梳理案情,考虑到莲藕种植面积大,该案若是等待实体审理结果,湖中的藕便会烂掉,造成双方更大的经济损失。于是,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就挖藕一事先行协商解决,其余纠纷再开庭审理解决。
3月29日,双方当事人到法庭调解,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架起双方沟通的桥梁,淡化双方的对立情绪,经过法官们的不懈努力,双方就挖藕一事达成协议,最终,李某种植的三万多斤莲藕被全部挖起,既为当事人避免了经济损失,也避免了双方的矛盾进一步激化。
鲜红的锦旗不仅表达着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和认可,更是对全体法院干警的期许和鞭策。津市法院将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用心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司法更有力度、更有速度、更有温度。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罗铭 高玉燕
编辑:易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