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黄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调解文书确认黄某某于2017年4月28日前向张某某退还预交的购房款50000元,文书生效后,黄某某一直未向张某某履行义务,张某某遂于2017年5月4日向鼎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该案后,承办人汤法官主动联系张某某,得知该笔购房款实际系张某某父母以张某某名义向黄某某购房,后因黄某某的房屋办不了过户双方终止交易,黄某某未退还已预交的购房款,而现在张某某父母生活拮据,常年靠租赁房屋生活。汤法官深感张某某父母不易,想尽快执行到位,可经过查询黄某某的资产,发现其并没有可供强制执行的资产,汤法官只能耐心多次和黄某某做工作,要求其尽快履行,黄某某多次约定履行义务,但一直没有兑现,后汤法官依法对黄某某实施司法拘留,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做思想工作,黄某某终于想办法履行了给付义务。
收到执行款项后,张某某父母对法院的工作予以肯定,并赠送了锦旗。(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汤亚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