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津市法院院长覃业辉的积极参与下,民一庭成功化解一起矛盾突出的健康权纠纷,该案顺利了结。
2017年12月,原告谢某因误入砍伐树木清障的施工现场,不幸被急剧伐倒的树木砸伤后颈,为此花去医疗费5万余元,谢某伤情经鉴定机构鉴定,构成7级伤残。谢某与工程发包方、施工方及实际砍伐人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2018年3月,谢某将工程发包方、施工方及伐树人诉至法院,要求各被告共同赔偿损失15万元。
受理该案后,合议庭法官了解到,谢某家境十分贫寒,花费的医药费全部是借用亲朋好友的。合议庭法官利用每一次与当事人接触的机会进行调解,但原告及各被告各持己见,互相推诿,让调解陷入僵局。经过多次的“拉锯战”,双方当事人仍然存在一定差距,调解没有进展。庭审后,院长与合议庭法官一道接访各位当事人,认真倾听他们的诉求及抗辩主张,并查阅案卷,向合议庭了解案情。通过院长面对面给当事人辨法析理,耐心细致做调解工作,原告及各被告均认识到自己在本案中应承担的责任。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各被告共同赔偿谢某经济损失8万元,其余损失谢某自负。(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贺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