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桃源县人民法院,感谢贵院执行局的法官们,让我们拿到了赔偿款。”6月26日,四名当事人来到桃源县人民法院,将写有“秉公执法,执行神速”的锦旗送到了该院执行局干警的手中。
当事人送锦旗
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董萍执结9起财产损害赔偿案,被执行人谭某一次性交付执行款162326.44元,9名申请执行人拿到执行款。2016年9月,谭某住房起火,大火蔓延使周围住户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周围住户与谭某协调损失赔偿未果,随后分别将谭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2017年6月15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对该9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谭某分别赔偿各户损失,后谭某对9起案件均提出上诉,2017年9月13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谭某一直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执行法官董萍多次给谭某做工作无果,便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将谭某进行司法拘留,拘留期间还多次前往拘留所给谭某做工作,但谭某仍无动于衷。
2018年5月,桃源县人民法院以拒执罪将谭某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谭某才意识到自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严重性,一次性交付了执行款。至此,9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当事人为感谢桃源法院法官认真负责的态度与雷厉风行的魄力,在拿到执行款后便自发送来锦旗致谢。(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余杰 李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