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津市市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一步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津市市司法局积极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一、学习《条例》,认真领会。津市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把开展好此项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策划、认真组织。通过开展“法治课堂”、“青年学法”等系列讲课活动,组织全局干警深入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开展宣传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宣传《条例》,营造氛围。结合“五月农村法治宣传月”,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工法治宣传活动。一是充分利用法治文化广场(公园)等阵地,推动《条例》群众性宣传教育公共场所全覆盖,通过开展集中宣传、观看宣传片等活动,进行现场咨询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二是组织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新时代文明实践法律志愿者等具备法律知识人员,组成法治宣传小组,深入农村各家各户,向农民讲解法律知识,解答农民法律咨询,将500余份宣传资料、法律书籍、法治文化产品,免费发放到农民群众手中。三是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利用手机报、微信等登载链接《条例》为重点内容的知识;悬挂横幅、LED显示屏等宣传平台不间断播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标语、信息和视频,营造出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运用《条例》,应援尽援。一是利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三级全覆盖服务平台。将法律服务送至农村、送给农户,送给百姓,以保障住在农村也能享受和城镇居民“无差别”的法律服务。结合乡村治理建设,司法局创新制作《津市乡村治理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包点联系卡》400余份,组织全局干警包点到村(社区),发放联系卡,积极引导务工人员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真正实现农民工与法律服务“零距离”。二是开展“遵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活动。对农民工进行有关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法律法规宣传。通过现场咨询、“以案释法”等方式讲解农民工最关心的工资实名制、按月结薪等问题。三是落实对被欠薪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制度,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和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和开通绿色通道,对于农民工讨薪、追索劳动报酬等涉及到农民工工资问题方面案件,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努力做到应援尽援。
四、落实《条例》,化解矛盾。加强涉及农民工欠薪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坚持重大节假日和周排查制度。走村(居)入户,广泛收集情况,集中力量,有针对性的开展排查,对排查出的情况及时上报。二是开展“两节、两会”专项大排查活动期间,对拖欠职工工资等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而可能引发的问题,主动参与,提前排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三是对排查出的问题,积极进行调解,基本做到排查数据准,纠纷原因清,调处工作快,化解力度大。对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召开司法所长会议进行分析和研讨,有效地维护了特护期的社会和谐稳定。(融媒体记者:易赛楠 通讯员:赵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