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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刘阳、雷翔、周伟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线索及敦促相关涉案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0-04-15 09:05:43
摘要:2020年3月以来,在人民群众的支持配合下,津市市公安局成立了“3.3”专案组,成功打掉了以刘阳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目前,该团伙成员刘阳(男,31岁,住毛里湖大山社区)、雷翔(男,29岁,住毛里湖镇花桥村)、周伟(男,28岁,住毛里湖镇龟山居委会)、沈昌明(男,43岁,绰号:小告儿,住毛里湖镇荣台社区)、卜东海(男,48岁,住毛里湖大山社区)、刘勇(男,44岁,绰号:黑妹,住毛里湖镇中心村)等19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寻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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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以来,在人民群众的支持配合下,津市市公安局成立了“3.3”专案组,成功打掉了以刘阳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目前,该团伙成员刘阳(男,31岁,住毛里湖大山社区)、雷翔(男,29岁,住毛里湖镇花桥村)、周伟(男,28岁,住毛里湖镇龟山居委会)、沈昌明(男,43岁,绰号:小告儿,住毛里湖镇荣台社区)、卜东海(男,48岁,住毛里湖大山社区)、刘勇(男,44岁,绰号:黑妹,住毛里湖镇中心村)等19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罪名,均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或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彻底打掉以刘阳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现津市市扫黑办、津市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各界征集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线索。

1、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上述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线索,特别是受到该团伙不法侵害的受害人、知情人。积极向扫黑办、公安机关检举揭发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受害人、知情人、证人的各项合法权利。经查证属应追究刑事责任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2000-5000元奖励。

2、凡是包庇、窝藏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毁灭伪造证据、转移资产的,或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对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3、同时正告该团伙其他涉案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对于投案自首、检举立功的犯罪嫌疑人,将呈请检察、审判机关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特此公告!


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地址:

津市市公安局

联系人及电话:

王警官:18166266606

朱警官:18166261683


扫黑办电话:0736-4205112


津市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津市市公安局

2020年4月14日


责任编辑:刘玺东